纽约灾星 第06集

分类:纪录片 美国2015

主演:Chelsea,Gonzalez,Jeszenia,Jimenez,Dillon,Mathews,..

导演:安德鲁·杰瑞克奇

我觉得我可能需要把“危”打在前面。不然如何解释,我对这个很大可能杀了三个人、分尸了至少一个、疑似异装癖者、车斗里装着大几万块还去偷六美元三明治的人,感到毫无动机和行为理解上的困难,甚至有些同情呢?

Robert Durst 不是连环杀手。杀人这件事并不会给他快感,他也没有不能戒除的,非杀不可的瘾头。

他也不是Psycopath或者Sociopath。他其实并不缺少每个人都拥有的共情能力,有爱,有恨,有嫉妒和不甘,有失望和愤怒,有恐惧和逃避,不然无从解释他疑似杀了Susan之后,还寄了一张手写的纸条给警局,冀望尸体早点被发现。

他甚至不是个很聪明、很精于计算的杀人犯。他沾沾自喜地说“but California is a large state”的时候,他逃亡时往家里打电话还用接听方付费的时候,他在Kathie失踪案上随口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很容易被拆穿的alibi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地想“ehh,看起来不是很聪明的亚子”。全美国的人都坚信他是凶手,可不是聪明人的手笔,法庭上是否能定罪倒说明不了什么。其实我更不情愿引用的是“自言自语”这个习惯,不情愿的原因是我也有,而且往往是因为脑子转不过来,才会嘟嘟囔囔说出声来,巴望听见自己想什么,能帮助自己想清楚。这个无伤大雅的小习惯,很能说明他并不聪明。

Durst 的故事毫不离奇。不管是母亲在眼前自杀,还是跟兄弟阋墙争产,不管是不甘心继承家业又无能为自立门户,还是跟妻子由于孩子问题的分歧而变为怨偶,种种桥段美剧都不太写了,因为俗套的程度已经见头知尾。也正因如此,我不认为他是个怪胎,是恶魔本魔——他杀人的逻辑太自洽了:首先是妻子。可能激情犯罪,也可能是事故,总之妻子死了,他便自作聪明地编造一个离家出走的失踪案——“It's always the husband”,这个剧本最近国人看得有点腻。然后是密友。该算红颜知己,也许还有点似有若无的暧昧,Susan为他圆谎解脱嫌疑,后来生活困顿,露了点苗头要“出卖”老友的秘密,所以Durst也千里潜行杀了她,还假托黑帮杀人混淆视听,又因为不忍或者不在乎,寄纸条给警察。最后是邻居Morris。也许开头还有些“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投契,可惜一头抵不住大敲一笔的诱惑,另一头没有杀人的顾忌。分尸不是出于某种特别的爱好,只是隐藏罪行、便于搬运的“理智”之举。

Bob和你我都没有不同,区别只在于——杀人这层心理障碍,他已经突破了。我不是在给Durst洗地,我是要说明,杀人这件事,并不像人们普遍相信的那样weigh on your conscience,“live with it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并不必然给人承受不住的心理负担——“只要你过得了自己这关”。很显然,Durst过得了。正由于他与我们并无不同,他的杀人逻辑都“站得住脚”,所以他才比更加耸人听闻的连环杀人犯更有典型意义。

Bob的不同还在于——他太有钱了。如果不是有钱,他不会挣扎于是追求梦想还是循规蹈矩;如果不是有钱,他在第一次犯案的时候就落网了,不可能还有机会三番两次杀人灭口;如果不是有钱,他不会犯个罪都这么粗心大意,“步步为营”“如履薄冰”“精心设计”这些词,他从来不需要知道什么意思,因为他从来不需要这么走心地去争取些什么,他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某些特权会暴露自己的身份。如果说剧集清晰地暴露了“在美国有钱可以买到多少正义”这一羞耻的现实,它更具启发性地展示了:“钱可以怎样毁掉一个人”。盖茨们不给子女留遗产,看来是非常明智的做法。“爱之适足以害之”,有钱到一定程度本身就是一种溺爱,因为不需要努力的获得,并不能附赠足以保持它们的品格。

也许是看过太多遍演绎——特殊受害者一次,犯罪心理一次,好媳妇儿一次,也许法律与秩序主剧还有一次——故事本身于我没有惊奇时刻。但剧集本身的亮点很有一些。记忆很深的是Durst在法庭上听陪审团宣读他们的结论时的表现——他低头、深吸两口气又深深地呼出来、侧头跟律师说了句什么,又忍不住微笑了一下。说真的,那种细腻和合理的程度任何演员也演不到,而这个认知又让这种观察成为非常特别的体验。加上在宣判前主创偷偷塞进来的低低轰鸣的背景音,氛围造得真是精彩绝伦。我也记得警探忆及听到Durst被无罪释放的判决后的失态动情——这不是律政剧里的主人公,这是实实在在的警察,他对自己“do God’s job”有真诚的使命感,对正义不得伸张有“不专业”的委屈和愤懑,在我看来,这是人性里最宝贵的那点微光。这很动人。

但是我并不欣赏这部纪录片所选择的路数。纪录片是调查报道的一种,它可以有倾向性、有结论,但主题先行、依此取舍素材就明显越界了。更不用说取得关键性证据,却不给警方,而是自说自话地设下圈套给Durst钻,除了制造爆点,我想不出其他理由。很明显,检方巴不得明天就钉死Durst,他们徇私枉法的可能性很低,有什么不放心的?难道主创没有想过,如果由自己这群不专业人士操刀,造成程序上的瑕疵(现在Durst的律师就在抗辩证据的取得程序上不合法),或者失去了对Durst的出其不意的先机,有可能失掉这个宝贵的伸张正义的机会吗?这究竟是要替受害人洗脱冤屈,还是要过一把英雄瘾?

这不是什么奇案,也不是什么神剧。它讲了一个被钱宠坏的普通人,一个能合法用钱买的法律体系,一个没忍住亲身跳进去伸张正义的导演的故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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