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剧情片 地区:英国年份:2003
主演:妮可·基德曼 / 哈里特·安德森 / 劳伦·白考尔 / 保罗·贝坦尼 / 詹姆斯·肯恩 / 派翠西..
导演:拉斯·冯·提尔
更新:2023-06-18 18:30
简介:封闭守旧的美国小镇闯进了一个神秘女子格蕾斯她美丽善良,正在..封闭守旧的美国小镇闯进了一个神秘女子格蕾斯她美丽善良,正在逃避歹徒追杀。镇中的作家汤姆力劝村民留下这个女子,让她暂时在镇里避过难关。然而条件就是格蕾丝要干各种农活来偿还。人们同意了,不久后却发现格蕾丝是一个通缉中的逃犯。大家要把格蕾丝赶走,最后答应,如果她更卖力的干活,才可以在这里逗留。格蕾丝日以继夜的劳作,终难逃过不幸的事情发生。一个镇民在警察搜捕后,强暴了格蕾丝。龌龊的事情拉开了序幕:人们开始随意的污辱她,甚至连汤姆,也揭开了善良的面具,格蕾斯沦为镇上的一条狗,干活,受罪,善良的心也有了渐渐的改变。镇上的人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女子的神秘身世,让此刻的污辱成为了他日的灭顶之灾。
曾经网上流传着一篇文章,忘记题目,只记得内容是对一群猴子的实验,以之来模拟人类道德、阶级、信仰、迷信等等的起源、沦丧和重建。观此文时,不时微笑,站在道德之外,徘徊在善与恶的彼端,那么一切都不过只是消遣。再深刻的猴子也只是猴子。
显然《狗镇》的导演拉斯·冯·提尔并不是给我们提供又一篇可让人超脱于外的故事,他依然秉持其所执导的《破浪》、《黑暗中的舞者》里一贯的宣道嘴脸,把一个美国的桃花源故事讲的如此残酷。
故事设定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的一个位于洛基山脉的峡谷上的小镇——狗镇(Dogville)。这是一个和谐而普通的美国小镇,居住这一群贫穷却善良的人们,他们有信仰——那位年轻的文学青年汤姆充当他们的牧师,他们有民主的制度——小镇居民在教堂里投票议事,这是美国的一个缩影。这是拉斯·冯·提尔导演的《美国三部曲》的第一部片子,依然遵循着“doama95"的规则,没有非同步的音乐音效,没有灯光特效,只用手持摄象机摇晃着拍摄,所有的场景都在一个话剧舞台之上,一切的房屋、树木乃至狗都只是用粉笔在地板上勾勒轮廓——导演那么露骨地暗示我们,这是一个隐喻故事。
女主角格蕾丝为了逃避黑社会的追击而闯入了这个原本宁静的小镇,在枪声之后,遇到了汤姆。汤姆是一个文学青年,拥有所有文学青年具备的特质——软弱、自诩高尚、理想而不切实际。他总爱站在道德的云端,俯瞰这个镇上的人。是的,是他帮助格蕾丝躲避了黑社会;是的,也是他在教堂说服小镇上的人们给格蕾丝两星期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把她留下,如此看来,他真是个道德高尚的善良的人。是的,在格蕾丝看来这个小镇上的人哪一个不是善良而淳朴的呢,那个虽然看不见世界却依然用最诗意的语言赞美它的盲人老者,那个辛勤料理他的苹果园的农夫和为他生了七个孩子的妻子,那个单身而忙碌的货车司机,那个智商不高却努力学习工程技术的年轻人,那个汤姆的父亲、总是怀疑自己身患绝症的可爱的乡村医生,……,所有的人,在这榆树街两边居住着的所有的人,他们没有大城市里人的冷漠和自私,他们那么热情和善良,保守而民主——特别是他们被那两星期里格蕾丝的热情和勤快所感动,而投票决定让她留下来之后。就如同房龙说的:“大多数罗马人水深火热的生活与最早期传教士的成功有着很大关系,就象窘苦生活导致神学的成功一样。”这个贫穷的小镇可以看成是坚持基督教信仰的乐园。
格蕾丝是导演塑造的一个完美的基督徒,博爱,宽容,道德至上,她所逃避的是家族所赋予的邪恶生活,她甚至会为偷吃了狗的肉骨头而感到愧疚,她对生活的苦难逆来顺受,她宽容伤害过她的人,正如最后她的父亲——那位黑社会老大说的,她总是把自己的道德标准订得很高而把别人的订得很低。对于格蕾丝来说,这个小镇正是一个物质贫瘠而精神富足的梦想花园,是上帝应许他的羔羊们的流着蜜和奶的迦南。羊的形象一直是温顺和善良的,但假如在饥渴的时候,羊群就会把最衰弱的羊的肚子咬开,一起吸吮它的鲜血,吃掉它的肉……。正如片子开头画外音说小镇上的唯一一条街道榆树路“尽头是一个幽暗深邃的隧道”,人性的堕落是否比那隧道更幽暗深邃呢?
格蕾丝以给镇上每户家庭帮忙为代价,留在这个小镇上,开心而快乐地过着每一天,镇上的人也很和蔼,乐于帮助她。直到有一天,警察贴出有大额赏金的寻人启示。小镇上的人们开始犹豫了,因为收留格蕾丝的代价开始变大了。尽管在汤姆的说服下,大家同意继续收留格蕾丝,但是代价是格蕾丝的工作量要加大。繁重的工作,以及镇上的人逐渐冷漠的态度,这一切格蕾丝都忍受下来了,并开始和汤姆恋爱。格蕾丝开始攒钱买下小镇杂货店里的七个陶瓷小人,这七个小人代表的正是人性的七宗罪——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被封存在华美的陶瓷里,人性的光辉仿佛陶瓷一样光洁。
记得曾看过一篇改编《白雪公主》的色情小说,说的是七个小矮人救走公主后,却按耐不住内心的欲望而对白雪公主进行凌辱。白雪公主一觉醒来,所见的是她的王子——那么这是个美好的童话;假如她睁开眼睛,却看到七张丑陋而淫荡的脸——那么这就是现实。当警察和FBI再次来到小镇上,贴出格蕾丝是抢劫犯的通缉令时,我们的白雪公主格雷丝终于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整个小镇人们狰狞的嘴脸。
小镇上每个人都知道,通缉令上所谓抢劫犯进行抢劫的时间里,格蕾丝都在小镇上勤勤恳恳地给各户人家帮忙,所以格蕾丝并非抢劫犯。但是,人们却开始越加冷漠和排斥格蕾丝了,他们无情地差使着格蕾丝,不能宽容她的任何一点小错误,人们眼里的格蕾丝不再是一个美丽的天使,而是仰承他们恩惠的弱者。是制度给了人们欺压弱势的权利,还是因为人性的邪恶给了他们暴露本性勇气?正如格蕾丝说的,善良是相对。在此时,格蕾丝开始明白了,这里的人们和任何地方的人们一样,并不会因为物质的匮乏而更坚定对信仰和道德追求,任何一种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品德,假如代价太大,人们就开始犹豫,开始愤愤不平,不是那么心甘情愿了。人们觉得,受恩惠的人定要有所回报,受恩惠者本身道德就要低一个层次,这样的道德制高点也构成了他们奴役格蕾丝的心理基础。
那个粗鲁而低俗的苹果园农夫以出卖格蕾丝给警察为要挟,强奸了格蕾丝;他的儿子以向他的母亲诬陷格蕾丝打他为要挟,而希望得到格蕾丝的狎近。认为格蕾丝勾引了她敦厚而正直的丈夫的农夫妻子,带领着女人们冲进格蕾丝的小屋,欺负她,并当着格蕾丝的面砸碎了她的七个小人:“假如你能忍住不哭的话,我就给你留那么一个两个……”人性的罪恶随着四溅的陶瓷碎片弥漫开来。
汤姆开始帮格蕾丝逃跑,结果在逃跑的车里,那个快乐的单身汉卡车司机强奸了格蕾丝——“对于风险较大的货物,我们一般要收取额外的保险费用”。但是当格蕾丝在颠簸的车里醒来,却发觉又回到了小镇——汤姆为了洗脱自己偷父亲钱的嫌疑,而在那个晚上把逃跑计划和盘托出,并把偷钱的罪名嫁祸给了格蕾丝。刚开始人们害怕格蕾丝的留下,而现在却又不肯让她离开——人们已经习惯了奴役和欺负她,已经习惯了一个比自己更低等级的人的存在以凸显自己存在的意义和道德上优越。就如同《庄子》里的悲愤之言:“为恶无近刑。”假如行恶而不会得到惩罚,那么谁不喜欢“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呢。
人们把她视为一个小偷,逃犯,道德卑下而淫荡的女人,他们设计了一个锁链套在格蕾丝的脖子上,让她移动困难,无法逃跑。现在这个镇上的每个女人都可以欺凌她,每个孩子都可以向她扔石块吐口水,每个男人都可以玷污格蕾丝的身体——汤姆除外。汤姆看着自己的父亲从格蕾丝的房间心满意足的出来,而他却仿佛陷入思考中,这个声称爱着格蕾丝并要帮助她的男人,只是懦弱地在窗外踱步,看着镇上的每个人欺负她把它看成荡妇,而自己却装模做样的痛苦和思考着。就好像小说《白痴》里梅什金公爵讲的那个玛丽,村里的所有人都占据着道德的优越感,鄙视她糟践她,全然忘记了他们的救世主说的:“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我们总爱给那些我们认为有道德污点的人套上道德的锁链,用闲言碎语去欺凌他们,把一切的罪孽加在他们的头上,看着他们的笑话,仿佛如此才能体现自己道德的优越感。越是罪恶的人越是不宽容,因为他们内心恐惧,他们自己罪恶,就惟有不宽容他人的罪恶才能自以为的得到疑点道德的优越。我也曾经把一个姑娘留在那样罪恶的小镇里,而自己也犹如汤姆那般软弱、伪善和不切实际,任她凋零在人们的锁链里却没能施以援手,假如这世上真的有神,我不愿神宽恕我的罪,我宁愿受到同样痛苦的惩罚,受尽人们随心所欲的欺凌和歧视,以此来偿还我所亏欠的东西——然而,那所失去的却永不得补偿。假如道德只是人类社会交往的一种经验累积和推衍,那么它就必定是建立在利益得失的基础上的,面对着受着恩惠的弱者,没有任何能力对自己造成危害的弱者,我们想当然的把他们的道德打上卑贱的烙印,那么奴役和索取弱者本身也成了一种“道德”!假如道德是一种先验的规范,无比神圣和天然正确,那么谁能指给我看这个世上又有哪一处可以凸显神的荣光!
汤姆终于决定结束这样痛苦的现状,他再次召集大家在教堂,让格蕾丝想大家陈述清楚,以及言明这段时间以来的罪恶。然而,大家的反应是——“这不可能,和我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人们公然撒谎,每个人都是罪恶的一份子,每个人都在撒谎,于是这个谎言就成了真理,那罪恶也从无发生过。虽然那些罪恶就仿佛格蕾丝走过雪地而拖出的那一条清晰深刻的印痕。这激怒了道德优越的汤姆,他怒斥小镇居民们这种“粗鲁的反应”,然后,他绝望了。他觉得他付出了很多,为了他所以为的爱情,所以他也开始要索取——他要求和格蕾丝做爱,就如小镇别的男人一样。
在毫无自由的状况下,汤姆爬上格蕾丝冷漠的身体,准备做所有别的男人一样的事情。然而,格蕾丝说不爱他了,格蕾丝看清了他的面目,他和别的男人一样,只想占有她,只是更虚伪和懦弱些罢了。汤姆突然从格蕾丝的身上爬下来,走出格蕾丝的小屋。汤姆感到恼怒——并非因为格蕾丝侮蔑了他的情感,恰恰相反,是因为格蕾丝说对了。这样的事实让这位一直站在道德云霄上的哲学家感到痛苦,于是他决定出卖格蕾丝——假如那些亲历我们罪恶的受害者不存在了,那么罪恶也是从无发生过,阳光下的人们依旧是那么淳朴和善良。我们总能轻易地在人类的历史上找到这样的事例,比如基督教会迫害异教徒,比如日本的南京大屠杀,比如中国人的文革,……。
当黑社会的车队荷枪实弹的来到,汤姆还代表大家腆颜向他们索取告密的报酬。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导演拉斯·冯·提尔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以他一贯的风格来看,此片依然是他布道的喇叭;而做为一个传统的欧洲人,我们完全理解他对美国仇视、鄙夷却内心仰慕的心态。导演最后设计了一个大屠杀的结局,每一个人都倒在了枪口下——包括那位以写作为借口想逃脱惩罚的汤姆,所有的房屋都被大火烧尽——只要把地板上的粉笔轮廓擦掉就好,所有的罪恶,美国人渎神和崇拜物质的罪恶,都象征性地毁灭在了大火里——如同《圣经》里记载着的所多玛城和蛾摩拉城。“假如毁灭掉一个小镇而世界会变得好些的哈,那就是毁灭这个小镇。”那位曾经“打左边脸就把右边的脸也转过来”的格蕾丝终于消失了,基督徒的上帝一下子从《新约》变到了《旧约》,那个复仇和残暴的神。虔诚的基督徒们最喜欢讨论的就是天国降下大火球,一把火烧光这罪恶的世界,就如同当年在罗马城所实践的那样——虽然这个罪名后来被成功地按在倒霉的尼禄皇帝头上。格蕾丝最后酷酷地说:“这里有家人有很多的孩子,当着那位母亲的面杀掉她的孩子,告诉她假如她能忍住不哭的话,那么就给她留一个两个。”当黑手党成员向着还在襁褓里的婴儿开枪的时候——曾经亲手砸碎格蕾丝七个陶瓷小人的苹果园农夫的妻子,终于亲眼见着失去了她的七个孩子——我总忍不住会想起伊拉克恐怖分子斩首美国人的录象。于是一切功德圆满了,导演布完了他的道,观众们也舒畅了。
但是——且慢,凭什么让那位虔诚的基督徒导演可以站在善与恶的彼端,站在道德的云霄上,来批判美国人?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那个诗意乐观的瞽叟,可能是敦厚正直的苹果园农夫和善良慈祥的妻子,可能是幽默智慧的小镇医生,可能是无忧无虑的单身汉卡车司机,可能是天真无邪的孩子可能是那个善良正直、爱好思考和文学的道德青年汤姆,,……,甚至我们可能是那个饱受欺凌依然心怀宽容默默忍受的格蕾丝,不管我们是虔诚的基督徒还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在这关乎人性的判别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是小镇上的居民,有时我们是施虐者,而有时我们是受虐者。那么谁又能理直气壮地捡起石头,狠狠地砸向别人?这还并非问题的全部,最核心的问题是,为何格蕾丝最后是依仗着罪恶的权柄来消灭罪恶?虽然如她父亲所说的:“人和狗不同,狗是可以教育的,而人不可以,人渣都该被消灭。”于是这种强权的罪恶、这种野蛮的暴力也抗起替天行道的大旗,跑到善与恶的彼端,拿捏着上帝的口吻开始说话。是的,人性是邪恶的,就如尼采所说,人是是悬荡在野兽和超人这两个悬崖间的绳索。但是那个想充当超人的凡人,希图用权利去消灭罪恶的人,却往往坠入深渊之中。
据说人的本性是很愿意正直的,但是他们时常恐惧,因为恐惧所以变的不正直;人的本性是很愿意行善的,但是行善的愿望往往被挫折,所以他们就选择作恶。我们眼见着人间的罪恶,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保持自己不罪恶,“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暗室之中,神目如电,只有增加行恶的风险和代价,才能有道德的保障。
假如是我设计一个结尾,我肯定不会那么宗教意味,我会在此片的最后添上四足:在最后格蕾丝醒来,发觉屠杀不过是场梦境,她没有黑手党教父的父亲,而那锁链依然套在她的脖子上,汤姆和别的男人一样强奸了她,而她也开始逐渐习惯了那样的生活,并以此为常,甚至害怕离开那样的环境——因为一离开那样的环境,她就会发觉她曾经所遭受的苦难是那么的不堪忍受,让人恶心,她曾经的选择和判断是那么的错误和让自己悔恨,这将会是她无法摆脱的负担——于是她依然留在那个小镇上,依然习惯着受虐者的角色并开始学会享受它,等待着新的一个天使的误入,也许到那时她也可以扮演一回施虐者的角色。多么和谐的小镇呵~~~(怎么扯到施虐和受虐上去了,谁说我不新潮的啊)
请原谅我最后的僭越,引用《圣经》里的句子:“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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