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主流社会的一部分(part of the system),我该如何表达对你们每一个人的羡慕呢?记得蔡康永曾经回答一个关于怎样变得与众不同的问题。他说因为他是同性恋,所以从小就被看成跟别人不一样的。然后他很坏地说,如果你不是的话,那就没办法喽。这是我看过的第一部同志影片不阴暗潮湿,不暧昧悲观,不歇斯底里,不委屈也不唯美,不是挥舞着拳头像上街游行举着“请给他们同样的权利”的条幅,以这个世界上弱势群体的低角度姿态抗争。我可以说么,这部电视剧,始终是昂首挺胸的姿态,它甚至在炫耀。像个永远只打胜仗的战士,有时又像个混蛋,嘴上永远是戏谑的笑。 它睥睨剩余的世界,你们如此平凡和无聊。曼彻斯特的Canal大街上,每一秒都是狂欢。他们有个名副其实的名字。Be Gay Forever. 这不公平不是吗?他们穿着考究,开拉风的车,他们从来不冷淡,他们甚至有更大的机会成为顶尖的艺术家,哲学家,小说家,诗人,歌手,演员,导演。无限的追求快乐不是应该导致厌世吗?他们天生不用标榜就已经与众不同,为什么还可以夜夜笙歌却仍旧乐在其中,唯一要担心的是,马上要老了,要玩不动了。 本来第二季还是有8集,可是Russell T. Davies想来想去删的最后只剩了一点。我猜是因为拖沓不合狂欢的逻辑吧。30分钟*10,刚刚好。如six feet under那种一集一小时,一直到五季才结束的,那是人生,不是狂欢。就算再经典,到最后你都会像对待你自己的人生一样,厌倦它, 再新奇的死法也无法再打动你。因为结局是,最后大家都死了。 Queer as Folk第一季的结局是,最后Stuart和Vince在跳舞。我向来都喜欢跳舞这个意象,因为它面对面,不用讲话,有恰到好处的肢体接触,一起跳舞的两人就那么懂对方。原本跳舞也是有点哀哀的。是“无论转到哪一方,只要跳下去,你终归会得遇见我”或者是“为何未能学会起舞便已抱紧你”。Russell T. Davies偏要结束冷场,在所有酒精和迷幻药,灯光与音乐,欲望和落寞的中央,Stuart和Vince跳得不能再更忘乎所以一点了。 Stuart从始至终一直瞅准机会就对Vince说情话,当然是以玩笑的口吻。你真的很帅。你有什么啊,上班喝酒看蹩脚科幻片,你有什么好的?不过对我来说,这些就够了。当然Vince也从来没有当真过。所以两大主角的第一次有互动的表白出现在了最后。(当然不是I LOVE YOU. I LOVE YOU TOO)Vince说We’ve had a laugh。Stuart接上,and the rest。那么除了玩乐,剩下的是什么呢?重新填上LOVE会不会太俗套了点?Stuart和Vince的感情由多种成分混合而成------他们是同性,同类,共同长大(或共同拒绝长大),也拥有朱天文所说的体现着男人浪漫主义精神的男人间的友谊,“综合着男人最好的质感部分,放进时间之炉里燃烧到白热化时的焰青光辉”,最后,才是最无关紧要又由前面所有水到渠成的一个,他们是从未挑破窗户纸的潜在恋人。 Cameron的闯入未遂很大程度上证明了相遇太晚已经构成了充分的出局理由。二手车在机器狗面前变得俗气又不值一提,想充满兴趣的问这是怎么回事,却总被一句“Long Story”堵回去。这是多么遥远的距离。Cameron在这个故事里实在出现地太晚,晚到他们已经有自己的语言,和不需要故事背景就能逗笑对方的本事,Stuart有足够的时间背过所有Doctor Who的名字(我有点怀疑Stuart是为Vince看的Doctor Who),在这个恐怖的由孩童时期就开始的默契对比下,Cameron是个完全的外人。所以,怎样才能永远12岁呢?答案是:跟你12岁就遇见的那个人永远在一起。Stuart和Vince甚至还保有着小孩的缺点,一个嘴硬地要命,一个谎话连篇。 既然感情中含有这样的成分,那么谁在玩谁在等,谁一直挑逗谁害怕说穿,shag or no shag, 无所谓了。想要个结局的是我们。对与Stuart和Vince来说,早在第一集,两个人站在楼顶俯视曼彻斯特这个肮脏破败又仿佛有神奇魔力的城市,Stuart从后面抱住Vince,嘻嘻哈哈并不高声地喊:king of the world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在一起很久了。 除了爱情故事以外,我太中意Stuart对待世界的逻辑,以暴制暴,耍赖和耍帅。完全是我推崇的优质混蛋的品质。纵情狂欢,及时行乐,早上再用两个勺子冰去黑眼圈,这是我永无法抵达却永远怀抱向往的世界。 如果哥哥演的是同志亦常人,不是霸王别姬,就不会那么辛苦了吧。 P.S. 我原本想要用上巴赫金的狂欢理论,眼前却出现Stuart的又贱又不屑的笑脸在说:FUCK OFF. P.P.S.这是不是可以稍微解释一下腐女和剩女同时那么多的原因?虽然我仍然是很疑惑,她们很可爱,可是到底是为什么啊?